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发挥学生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2019级-2021级在校学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三、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对理想和事业有坚定的追求,诚信做事做人。
3、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品德、学业、才能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受到学校师生的一致认可。
4、多才多艺、充满朝气,具有某一专业特长,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彰显大学生的时代风貌。
5、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内奖学金。
6、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龙财之星”评选工作联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宪平
副组长:冯玉龙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 水 王 超 代晓霞 冯 伟 孙铭壮 张永力 郭 晶 李晓璇 姜 琨
联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五、评选程序
1、各学院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评。经学院评选工作小组讨论公示后将评选材料报到学校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学校联评领导小组进行联评,校长办公会审批。
3、学校进行公示。
六、评选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通过评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学风建设。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激励广大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七、评选时间要求
4月24日~5月10日,各学院进行初评。
5月11日,各学院将初评结果于下班前报学校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表及“龙财之星”登记表)
5月11日,学校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
5月12日,学校联评领导小组进行全校联评。
5月15日,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在全校公示三个工作日。
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龙财之星”评审委员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