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 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方案

作者:姜会凤来源:学生处发布时间:2022-10-03浏览次数:1493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黑教服〔2022〕7号)和《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

除参照《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习年限

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2、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三名(即第一、第二、第三)。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三名,但均位于前10%以内,学生本人申请理由及学院推荐意见要充分,重点突出综合素质和能力表现及参加的社会活动,并附有关的证明材料。

(3)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30%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该范围内学生在申请国家奖学金时,需在《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后另附有关在某一方面特别优秀表现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方面证明材料。

3、突出表现

学生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优秀。具体标准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上述七方面另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如在其他方面有同等级别的特别优秀表现,在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也可作为突出表现提交相关材料。

三、宣传教育

1、各学院做好《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钉钉群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激励学生勤奋学习。

2、学生处对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政策及要求进行宣传。

3、对评选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以学院、以班为单位召开座谈会、交流会。

四、评审程序

1、各学院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2、个人填写申请表。

3、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学生班级国家奖学金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推荐结果经学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在学院内公示五个工作日。

4、推荐结果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审核,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5、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审核结果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6、评审结果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省教育服务中心。

五、名额分配

省教育服务中心下达国家奖学金名额14人。按照学生人数比例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序号

学院

学生人数

2019-2021级        

国家奖学金  分配人数

1

财经信息工程学院

1141

2

2

管理学院

892

1

3

会计学院

1972

3

4

金融学院

1407

2

5

经济学院

1451

2

6

人文科学学院

1370

2

7

艺术学院

922

2

8

合计

9155

14

六、时间安排

10月3日向学校领导汇报评审方案。召开相关部门领导工作会议,布置评审工作。

10月3日-10月7日各学院宣传教育、评议、评审、学院内进行公示。

10月7日各学院上报初评材料。

10月8日—10月9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材料。

10月10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

10月10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批。

10月11日—10月17日学校层面进行公示。

10月19日将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服务中心。  

七、评审要求

1、各学院要重视本次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按评审程序做好每项工作,把民主评议作为评审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3、按时、保质量上报推荐结果及相关材料。 

八、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  长:于长福

副组长:裘  杰

成  员:李  怡  佟笑菊  董鲁敏  王玉峰  李宪平  庹   莉 

徐  雷

(二)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组  长:李宪平

副组长:冯玉龙  

成  员:于  水  王  超  代晓霞  冯  伟  孙铭壮  安慧姝  

李晓璇  张永力  陈  峰  郭  晶  姜  琨

(以姓氏笔画为序)


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

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