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入伍申请国家资助操作手册
大学生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
一、网上申请
网报流程图
第一步:登陆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第二步:进入报名系统
在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右侧,首次登陆的男生从“兵役登记(男兵)”进入页面;否则就从“应征报名(男兵)”进入页面;如果想报名直招士官,从“直招士官报名”进入页面;女生从“应征报名(女兵)”进入页面。
在这个页面中,会告知报名时间以及参军的政策说明,建议看后,点击“进行兵役登记”。页脚上的”帮助中心“,对各种疑问都有较为详细的解答。
第三步:注册学信网帐号
点击“进行兵役登记”,进入登陆页面。已经注册过学信网帐号的学生,直接输入帐号密码登陆。首次登陆的学生需注册学信网帐号,注册学信网账号必须实名,一定要用真实姓名和身份证认真填写,兵役机关将对有效信息进行审核。
第四步:登入系统
登录系统以后,曾经报过名的学生直接点击左侧的“往年报名信息”进行信息的更新和补完。而没报过名的小伙伴们就可以点击右侧的“开始兵役登记”进行报名。
第五步:填写信息
认真阅读《兵役登记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兵役须知”。
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学业信息”“家庭信息”“参军信息”四类信息。表格会自动从学信网账号中调取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如果你发现内容不对,也可以根据提示及时进行修改。
填写注意事项:
1、学业情况:毕业年度早于参军年度的学生选“往届毕业”,毕业当年参军的学生选“应届毕业”,其他学生选择“在校生”。学校所在地选择“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学校资助部门地址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红旗大街999号黑龙江工程学院学工部”,学校邮编填“150050”(各高校填写自己的信息),其他各项信息请据实填写。
2、家庭成员信息:各项信息请据实准确填写,以便入伍期间保证与亲属联系通畅,及时联系补偿款等有关事宜。
第六步:保存信息
填写完成所有需要的信息并保存后,最下方会出现两个按钮,分别是:“兵役登记并参加2017年应征报名”和“仅兵役登记,不参加2017年征兵报名”,学生按照自身意愿选择。
第七步:下载打印表格
点击“打印报表”---《申请学费补偿代偿》---申请《学费补偿代偿登记表》
补偿代偿总额:应缴学费总金额等于每学年学费标准乘以已读学年数(其中:一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1,二年级的已读学年数为2,依次类推),据实填写。只补偿学费,住宿费不补偿。实际缴纳学费如实填写。学费减免金额填“0”。
补偿代偿类别:在校期间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选择“学费补偿”。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未结清)的,贷款金额高于学费总额的选择“国家助学贷款补偿”;贷款金额低于学费总额的选择“学费补偿”,资助款下发后优先偿还助学贷款。
校园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要填写贷款信息,新生入学后在学校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栏目,在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请填写“生源地信用贷款”相关栏目。其中,贷款本金填已放款金额,贷款利息在校生填0,毕业生按照贷款利率算出截止至入伍当年12月末的利息。贷款银行名称、还款账户等信息均按贷款合同上的内容填写。
用于学费补偿的账户:填写学校为学生开立的建行卡。(其他高校根据实际情况按要求填写)
按网页提示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下载到本地机,《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不用下载,待退役复学后办理学费资助再打印。《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
第八步:修改信息
打印完表格后,如需修改信息,在网上修改、提交后重新下载打印。
二、学校审核及报送
1、学生持《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到学校财务部门核实学费及贷款信息并签字盖章。
2、学生持《申请表》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实学费补偿金额/贷款代偿金额并签字盖章。
3、有贷款的学生需签定《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见附件1)。
4、学生持《申请表》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同时领取入伍通知书或入伍证明。
5、学生将《申请表》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入伍证明的原件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6、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对材料无误后将《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并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汇制汇总表、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学生材料,一份《申请表》在前、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入伍证明在后,另一份《申请表》学校留存。
7、建议从学校所在区武装部入伍的学生材料,学生到财务部门办理完手续之后交至学校,由学校统一到学校所在区的武装部盖章及领取入伍通知书。
8、征兵材料汇总注意事项
(1)涉及金额部分,统一使用表格默认的“数值格式”,不要随意更改。金额录入时尽量手工录入,不要复制粘贴,避免粘贴的数据为文本或其它格式,影响数据汇总计算。
为方便计算,汇总过程中先统计学费补偿后统计贷款贷偿,尽量避免交叉统计。
(2)核对汇总金额方法:将金额复制粘贴至“记事本”,然后打开新的表格粘贴进去,如果新表格中的金额与汇总金额一致,证明无误。建议再将申请表中填写的资助金额相加,确认是否与电子版汇总的一致。
(3)如果学生有贷款,但贷款代偿金额低于学费补偿金额,建议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同时签定《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资金到位后,优先偿还贷款。
(4)材料审核时,应注意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中“征兵办公室”盖章的一致性(女兵除外)。
(6)汇总表中补偿/代偿小计中“金额”、“人数”不要漏填,没有填“0”。
(7)申报材料应按照汇总表中学生名单顺序排列。
(8)在校生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金额,要按照已完成学制的年限计算金额,不要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计算。例如,2016级学生,入伍前大二学生,已完成学制为1年,即便学生已经交纳2017-2018学年(第2年)学费,但补偿金额只能按照1年的金额计算。
退役复学学费资助申请
一、网上打印申请表
用入伍时网上报名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全国征兵网”下载打印《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学生办理复学
学生回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之后方可申请退役复学学费资助。
三、学校审核及报送
1、学生持《申请表》到学校财务部门核实学费信息并签字盖章。
2、学生持《申请表》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实学费资助金额并签字盖章。
3、学生持《申请表》到入伍地征兵办公室签字盖章。
4、学生将《申请表》及退役证书复印件交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核对材料无误后将《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并按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汇制汇总表、按照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学生材料,一份《申请表》在前、退役证书复印件在后,另一份《申请表》学校留存。
6、建议从学校所在区武装部入伍的学生材料,学生到财务部门办理完手续之后交至学校,由学校统一到学校所在区的武装部盖章及领取入伍通知书。
7、征兵材料汇总注意事项
(1)退役复学生如果转专业,学费资助标准按照新专业计算。
(2)退役复学生资助年限及金额计算时一定要参照学生入伍时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的年限和金额,二者相加为学生规定的应完成的学制及学费(或学费上限)。
资金后期管理
一、资助资金划拨到学校后,学校应立即发给学生。
二、退役复学学生的学费资助充缴复学后的学费,学费票据学校留存,按年发给学生或将现金发给学生,让学生自行按年度及时足额缴费,但学生必须填写“退役复学学费资助承诺书”(见附件2)。
三、如退役复学学生申请退学,未完成学制的学费收回并逐级上缴。办理流程如下: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的情况说明。
2、情况说明需经辅导员、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学生工作部部长、财务处处长、学生工作主管领导逐级签字。
签字涉及人数太多,可精简为院系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校负责征兵单位负责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人(学工部部长)。
3、学生将情况说明及学费票据交到学校财务部门。
4、学校向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报情况说明。
5、学校财务部门将上缴资助款打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帐户,汇款时标注“某学校某生返学费资助多少元”字样。
6、省资助管理中心收到上缴款后,给学校打印票据,学校取回并交给校财务部门。
大学生入伍国家资助案例
1、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与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根本区别?
第一点:大学生服义务兵役执行对象是考入大学后的在校生入伍、退役复学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当普通士兵),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拨付。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执行对象是先到部队服役(士兵和士官都可以),退役后考入大学的在校生(退役1年以上),学费资助是按学年申请,按学年拨付,即申请1年拨付1年。
第二点:大学生服义务兵役中,除2009年毕业生入伍(含2009年底入伍,2010年毕业的)不需要网上报名确认,2010年、2011年毕业生参军都需要网上报名确认,2011年底退伍的复学生也要在网上报名确认。退役士兵申请学费资助不需要网上报名。(预征报名平台 http://zbbm.chsi.cn/)
第三点:大学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对象,必须是2011年秋季退伍复学的学生,2009、2010年退伍复学的学生不在资助范围内。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范围相对大一些,是在校大学生中只要退役1年考入大学,都可以申请。经请示教育部,2010年秋退役、2011年考入大学的学生也可以申请。
2、学信网上女兵报名信息为何没有预征结论?补偿学费是以学生提交相关材料为依据吗?
答:有关学信网预征结论问题,可拨打技术部门电话: 010-82199588-202。学生申请学费补偿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全面的佐证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3、学生在参军前必须一次性偿还贷款吗?
答:没有任何政策要求学生在参军前一次性偿还贷款。但是如果入伍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或家人)应在收到补偿代偿款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一次性支付给银行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部分自行解决。
4、五年一贯制学生第三年(五年制中前三年属于中职阶段,后两年属于高职阶段)在校期间入伍,是否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答:中职阶段学生不享受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政策。
5、五年一贯制学生第四年、第五年(五年制中前三年属于中职阶段,后两年属于高职阶段)入伍,是否可以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答:2年高职阶段可以享受政策。但上报材料必须齐全。
6、降级在校学生是否享受补偿政策?如是,补偿年限如何计算?
答:可以。补偿年限按照国家规定的学制年限标准计算。因降级增加的学习年限和多产生的学费,不在补偿范围之内。例如,2008级学生降至2009级(大学本科),实际修学年限为5年,但补偿学费与复学后学费资助年限最多4年。
7、某生从大四降级到大三,但已经缴纳四年学费,学费补偿申请审批表如何填写?
答:填写三年的学费补偿,待学生退役复学后申请一年的学费资助。
8、某生,应缴纳学费为6000元,实际缴纳学费1000元,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议补偿学费应为多少元?
答:建议补充学费6000元。获得的学费补偿款应优先用于补交学费,但学生已享受学校相关减免学费政策的部分不能申请补偿代偿。???????
9、某生,大一时办理了生源地贷款6000元,大二、大三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每年4800元(其中学费3300元,宿费1500元),建议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应为多少元?
答:建议补偿国家助学贷款15600元。(6000+4800+4800=15600)
10、在校生参军,如果表现优秀可以继续留在部队,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学生入伍后,有机会报考军校,若成功考入军校,学生应回原学校申请退学,同时不再享受学费资助政策。
11、退役复学后学生学费资助,实行一次性申请、一次性审批,经费一次性拨付学校。如果复学期间学生退学,学费返还给学生吗?
答:如果学生退役复学后退学,根据实际发生学习年限进行学费资助。若某生退役复学后获得两年学费资助,在校实际学习时间为一年,那么只给一年学费资助,余下一年学费由财政收回。
12、某学生刚刚入学,即征兵入伍,也要对其进行学费补偿吗?
答:只要学生缴纳了学费,注册了学籍,学生就有权利申请学费补偿。
13、在生源地参军的,材料要通过学生所在高校上报吗?
答:只要是大学生应征入伍,符合文件规定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政策的,都可以申请,材料都要通过学生所在高校上报。
14、某生为2010年入学进修生,2011年取得了学籍,已缴纳两年学费,2011年入伍,是否可以申请两年学费补偿?
答:只能申请一年的学费补偿。
15、某生2011年6月毕业,大专学历,但该生2010年12月在生源地入伍,入伍时填报的最高学历为中专,没有进行网上报名,这种情况能否补偿学费?
答:可以申请学费补偿,但必须要在预征网上进行报名,同时填报学历信息时最高学历必须填写为“大专”,否则不能申请学费补偿。
16、某专科生2013年以大二在校生身份参军入伍,申请了3年学费补偿共计16500元。如今该生退役复学后学校提出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5500元。
(大二申请3年的??,建议此问题删除)
答:应该驳回申请,虽然该生属于退役复学范畴,但是在2013年已经按照全学制进行补偿,如果再申请显然超出学制年限范围,所以不可以再次申请退役复学学费减免。
17、学生小李拿着“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找学校提出申请,学生反映当年参军入伍走时没申请过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手续,校方听到这种情况后立即让学生准备相应材料,临近工作结束审核材料时发现该生在说谎,当年给他办理过学费补偿。
答:“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贷款代偿申请表”与“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两个表是有逻辑关系的,报送退役复学材料时一定要跟学生当年申请的补偿代偿材料对照一下,以免出现漏报或错报情况。
18、某生,2014年以社会青年身份入伍,2015年从部队请假参加高考(单招)取得大学学籍,申请学籍保留后返回部队继续服役。是申请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还是申请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答:都不可以。
(后加)19、某生,2016年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取某高校并拿到录取通知书,但同年在生源地报名参军并应征入伍,应如何申请补偿?
答:此种情况,在高校新生报道期间,学生家长可到高校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待学生退役到高校复学后,按专业规定学制年限办理退役复学学费资助。
(后加)20、某生,2013年9月入学,每年学费6000元,2016年9月应征入伍,截止入伍前,应交学费6000元/年*3年=18000元,但该生实际缴纳2年学费(12000元),应给予几年的学费补偿?
答:大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实行先缴费后补偿的原则,上述情况应补偿2年。但应和学生(家长)说明其中利害关系,建议学生补缴上学费,申请3年的学费补偿。如果学生(家长)执意不肯补缴,应让学生(家长)出具证明,放弃一年的学费补偿资格。
附件1:
国家助学贷款一次性还款计划书
我在就学期间,共向银行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 笔,总计获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本人将于 年 月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资助政策,可获资助款(人民币大写) 元。现保证本人 (或家人)在收到资金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一次性支付给银行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不足部分自行解决。
学校名称: 学号:
专业班级: 年级:
身份证号: 学制: 年
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本人姓名(捺印):
年 月 日
(借款人)在上述一次性还款计划书中填写内容属实,特此证明。
学校资助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计划书一式两份,一份上报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份学校留存。
附件2:
退役复学学费资助承诺书
张三,XX大学(学院)XX院(系)XX专业XX年级学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于X年X月以在校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于X年X月退役,X年X月复学,X年X月申请X年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共X元。
现本人收到退役复学学费资助共计X元。
本人郑重承诺:在校期间将资助款用于按时、足额缴纳学费;若中途退学,本人所获的多余学费资助款(自退学之日计算)一次性全额交还学校返回上级财政,如不返还,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字捺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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