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
2017年度“龙财之星”评选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切实增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发挥学生身边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优良学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评选范围
学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开拓进取、艰苦创业,对理想和事业有坚定的追求,诚信做事做人。
3. 追求卓越、全面发展,品德、学业、才能出类拔萃,综合素质受到学院和师生的一致认可。
4. 多才多艺、充满朝气,具有某一专业特长,德才兼备、积极向上,彰显我院大学生的时代风貌。
5. 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和省级三好学生。
6. 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四、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龙财之星”评选工作联评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宪平
副组长:冯玉龙 皮天宇
成 员:于 水 冯 伟 李文彬 张永力
徐 雷 郭 晶
联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
五、评选程序
1. 各系按照评选标准进行初评。
经系评选工作小组讨论公示后将评选材料上报到学院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学院联评领导小组进行联评,院长办公会审批。
3. 学院进行公示。
六、评选要求
开展“龙财之星”评选活动对教育引导我院广大青年学生坚定思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促进学风建设有重要的意义。
各系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加,激励我院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七、评选时间要求
5月5日~5月7日,各系进行初评。
5月8日,各系将初评结果于下班前报学院联评领导小组。(汇总表及“龙财之星”登记表)
5月9日,学院联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查。
5月10日,进行全院联评,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在全院公示三个工作日。
附件: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龙财之星”登记表
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龙财之星”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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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出生年月 |
| 担任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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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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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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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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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获校级以上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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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院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
注:本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