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试行)
为切实做好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结合省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人力资源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黑教规〔2019〕9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识别和认定,推进教育精准资助、精准育人,确保国家和我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有所保障,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为学院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第二条:认定标准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类型包括:
(一)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四)孤儿;
(五)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
(六)烈士子女;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参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9〕37号)执行);
(八)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
第(一)至(六)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须以当地民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部门认定平台系统上的数据为准,学生可在提出资助申请时出具相关凭证。第(七)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学生,应由学生家庭在户籍地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民政部门认定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出具相关凭证。第(八)种家庭经济困难类型学生,如在民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残疾人联合会、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没有备案的须到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或机构)开具临时性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开不出证明的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认定后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学生在提出资助申请时,按照《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取消由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予以证明的环节,改为申请人书面承诺并主动提供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需要学生所在系出具认定情况说明。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等级。
1.特别困难。原则上将第(一)至第(六)种困难类型学生的困难等级列入“特别困难”。
2.困难。将第(七)种困难类型学生,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列入“困难”等级。
3.一般困难。将第(八)种困难类型学生,即“其他类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列入“一般困难”等级。
如有特殊原因,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困难等级进行调整。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立即取消其受助资格:
1.学生隐瞒、捏造实际家庭经济状况,伪造证明等行为;
2.生活不节俭,购买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日常生活中有出入高档消费场所的,有与其家庭经济情况不符合的高消费行为者;
3.获资助期间家庭经济条件已有改善,有固定生活来源者;
4.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警告处分及以上纪律处分的。
第三条:认定依据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参考以下因素:
一、家庭经济状况。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二、特殊群体。包括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孤儿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含残疾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等。
三、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四、突发状况。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等情况。
五、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六、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第四条:认定原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三、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四、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五、精准资助与政策倾斜相结合。资助名额要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地区和专业倾斜。也要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情况确定资助比例,不搞一刀切。
第五条: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学院成立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组 长:魏兆胜
副组长:李宪平
成 员:于 水 冯玉龙 冯 伟 孙铭壮 李文彬
李晓璇 张永力 郭 晶(按姓氏笔画排序)
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中心
二、各系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负责本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工作和审核工作。
组长:系党总支书记
成员:系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教师代表
三、各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组长:辅导员
副组长:班主任
成员:各班级班委会、团支部成员,党员,寝室长,学生代表3—5人(均须为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工作职责
评议小组应对学生提交的认定材料进行复核和校验;根据实际情况,划分困难类型和等级,建立和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要加强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学生资助信息。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对学生隐瞒、捏造家庭经济状况、伪造证明等行为,工作小组应取消其受助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工作程序
一、认定时间:每年9月份
二、认定工作程序:提前告知、个人申请,班级评议,系内评审,结果公示,建档备案。
1、提前告知。各系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并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工作。
2.个人申请。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
(2)《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附件3)
(3)相关证明材料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人,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
3.班级评议。认定评议小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结合其日常消费行为,多方考察、调查取证,充分考虑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发挥民主评议的作用,秉公作出合理的认定和等级建议。最后所有成员在认定申请表上签字,报系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4.系内评审。系内认定工作小组要认真审核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重点审核各班级的困难学生、特别困难学生比例。如有异议,应在征得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结果公示。评审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如学生出现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等方式向本系认定小组或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理由。认定工作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如无异议,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系内公示结束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并加盖公章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
6. 建档备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核无误后,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的申请材料统一建档,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并按要求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后,学院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不低于10%)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解核实,并存留相关核实工作的原始记录和照片存档。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受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学院要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作用,原则上在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政府或社会的资助时,要以认定情况为基础,从中选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资助。学院应在重点、优先资助“特别困难”等级学生的基础上,按照资助项目和名额,参考学生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程序中评估的情况遴选资助对象并给予资助。
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解释权在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
1.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
2.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附件2:
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系别: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号
基本情况 |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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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码 |
| 政治面貌 |
| 在校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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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通讯信息 | 详细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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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 家长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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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学生 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职业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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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困难类型 |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是 □否;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是 □否; 3.特困供养学生: □是 □否; 4.孤儿(学生): □是 □否; 5. 烈士子女: □是 □否;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是 □否; 7. 城乡低收入家庭学生: □是 □否; 8.其他类型 □是 □否; | ||||||||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 ||||||||
个人承诺 | 请认真阅读并抄写
本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家庭经
济困难状况等信息均是真实、准确的;如本人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造
成个人征信污点等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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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
注:1.本表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可复印。
2.系别、专业、年级、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学生除了填写本表外还要填写附件3,进行书面承诺。
附件3:
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承诺书
亲爱的同学:
学生资助政策是国家为使每一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培养出合格的建设人才,由国家财政投入资金的惠民政策。为使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身上,达到精准资助的目的,同时知悉你的责任和义务,请认真阅读并抄写以下内容:
一、本人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等信
息均是真实、准确的,符合米兰·体育_米兰(中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标准。
二、本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如明显好转,我将及时通知学校进行信息更新。
三、对于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隐瞒家庭真实经济状况来骗取国家资助而导致的个人
征信污点等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我已认真阅读、抄写、理解并同意以上内容!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院见证盖章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免盖此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